用户创作协议
最后更新:2026 年 07 月 31 日
总则
1.1 本协议由MyLevis平台运营主体(下称"平台")与在平台创作、上架作品的用户共同缔结。用户点击确认本协议或使用平台创作服务的,即视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内容。
1.2 本协议适用于用户通过平台(含Web端与桌面端)创作、上架并获得收益的AI可执行能力:技能(Skill)、智能体、MCP(以下统称"作品")。
1.3 本协议是《用户服务协议》的组成部分,系针对用户创作及收益事项的专项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适用《用户服务协议》及所属的相关规定;本协议与《用户服务协议》约定不一致的,就创作及收益事项以本协议为准。
AI可执行能力的上架
2.1 用户须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上架作品:
2.1.1 个人用户:完成实名认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1.2 企业用户:完成企业认证,并保证其签约及创作行为已获得合法授权;
2.1.3 同意本协议。
2.2 用户应保证提交的认证信息真实、准确、有效。认证信息变更的,应及时更新;因信息不实导致的结算失败、税费错误等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2.3作品不得含有《禁止行为规范》(平台公示并不时更新)所列的任何禁止情形。该规范是本协议的引用文件,其修订经平台公示后生效,创作者负有持续关注的义务。
作品权属与授权
3.1 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用户所有。用户仅授予平台一项非独占的、免费的、可转授权的许可,许可范围限于:为展示、推广、分发、运营作品所必需的使用,以及向调用作品的其他用户提供作品服务。
3.2 作品定价与收费模式:
3.2.1 用户上架作品时可自主选择收费模式:免费提供其他用户调用,或设定积分价格由其他用户付费调用;
3.2.2 付费作品的积分价格由用户在平台允许的定价区间内自主设定;平台可根据作品类型、资源消耗水平设置指导价或定价区间并公示;
3.2.3 用户可变更作品的收费模式或积分价格,变更经平台确认后生效;变更前已发生的调用按变更前的模式与价格执行,不追溯调整;
3.2.4 免费作品不产生收益分成,但用户仍应遵守本协议项下关于作品质量、安全与合规的全部义务;用户将免费作品变更为付费作品的,应保证变更后的价格与作品功能相匹配,不得误导其他用户;
3.2.5 用户不得利用定价实施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异常低价恶意竞争、虚构原价、价格欺诈);平台有权对异常定价采取提示、限流、要求整改或下架等措施;
3.2.6 用户上架作品时应说明作品的功能,不得以虚假描述误导其他用户调用。作品的资源消耗参考数据(如单次调用平均Token耗用量),在该作品累计超过100人次调用后,由平台依据历史有效的调用记录统计生成并向调用方展示,该参考数据不构成平台或用户对单次调用实际消耗的承诺;每次调用的实际资源消耗以平台实时计量结果为准,并向调用方明示。
3.3 用户上架作品后,即授权其他平台用户按作品公示的收费模式(免费或按积分价格付费)调用该作品。其他用户无论免费或付费调用,获得的仅为作品的使用权,作品知识产权不发生转移。
3.4 用户保证:
3.4.1 作品为原创或已获得合法、完整的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其他合法权益;
3.4.2 作品不含病毒、木马、后门或其他恶意代码,作品声明的权限与其实际运行行为一致;
3.4.3 作品中涉及的业务数据、店铺信息等不侵犯他人或企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隐私、交易明细),已作必要脱敏处理;
3.4.4 作品功能描述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宣传或夸大;
3.4.5 作品不用于攻击竞争对手,不以对其他卖家账号产生安全风险为目的,不含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5 因作品引发第三方投诉、索赔或行政、司法调查的,由用户独立承担责任;平台因此遭受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行政处罚、合理维权费用)的,有权向用户全额追偿。
收益计算与结算
4.1 收益来源:
4.1.1 仅付费作品产生收益分成。其他用户以付费购买获得的消费积分调用用户付费作品的,用户按本协议获得收益分成;免费作品的调用不产生收益。用户以平台促销、任务、活动、赠送等方式无偿获得的消费积分调用作品的,不产生收益,该等调用不计入收益计算基数。因平台未就无偿发放的积分获得对价,为避免积分套现风险,特作此约定。
4.1.2 调用作品过程中消耗的大模型Token、MCP等资源费用,由调用方以其消费积分另行向平台支付;该部分费用不属于作品价格,不计入用户收益计算基数,不参与收益分成。
4.2 收益计算基数:用户收益以作品价格积分为计算基数。作品价格积分指调用方为调用付费作品而支付的消费积分,不含调用过程中由调用方另行支付的大模型Token耗用积分、MCP调用积分及其他第三方资源费用。
4.3 分成比例与收益公式:用户收益积分 = 作品价格积分 × 70%,平台提取作品价格积分的30%作为平台服务费。
4.4 收益数据更新:用户收益数据在平台每日更新,用户可在用户中心实时查询收益明细,包括调用次数、作品价格积分流水、分成及累计收益。收益数据为税前金额。
4.5 异议:用户对收益数据有异议的,应于相关数据展示之日起30日内通过用户中心申诉通道提出并提供依据;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认可收益数据。
4.6 退款回冲:用户调用订单发生退款的,平台有权从用户收益余额中相应扣减;余额不足扣减的,平台保留追偿权利。
4.7 分成比例调整:平台调整分成比例或收益计算规则的,提前30日在用户中心公示,公示期满后新产生的收益按调整后规则执行,此前已产生的收益不追溯调整。
收益处置
用户对收益余额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处置:
5.1 提现
(1) 用户可随时申请提现,无最低金额限制;
(2) 到账方式:平台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仅支持转账至与用户实名认证信息一致的本人同名银行账户;
(3) 到账时限:提现申请审核通过后3—5个工作日内到账;
(4) 首次提现前,用户须补充提交收款信息(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号、开户行),并单独同意平台收集、使用该类信息用于收益结算、税费代扣代缴及合规风控;
(5) 大额或异常提现申请,平台有权延长审核期限并要求用户补充证明材料。
5.2 转为消费积分
(1) 用户可将收益积分按平台公示的兑换比率转为消费积分,用于平台内全部消费场景;
(2) 转换一经完成即不可逆,转为消费积分的部分适用消费积分规则,不可再申请提现、不可转让;
(3) 收益积分转为消费积分的,该部分暂不扣缴税款。用户知悉并同意:如税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认定该等转换构成用户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应予纳税的,用户应依法配合补缴相应税款,平台有权从用户后续收益中补扣等额款项。
税费
6.1 个人用户通过平台取得的收益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平台在实际向用户支付(即提现)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用户实际到账金额为税后金额。未提现、留存于收益余额中的收益暂不产生扣缴义务。
6.2 个人用户应依法办理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平台代扣代缴不免除用户依法应履行的其他纳税义务。用户可通过平台查询扣缴记录。
6.3 企业用户应向平台开具与提现金额等额的合规增值税发票,平台收到合规发票后安排付款;发票不合规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平台有权暂缓支付。
6.4 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的,平台有权相应调整代扣代缴方式,并提前在用户中心公示。
审核、上架与申诉
7.1 平台依据本协议、《禁止行为规范》及《Skill/MCP/智能体上架审核规范》对作品进行审核与处置
7.2 审核未通过的,平台应告知驳回理由。用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申诉通道申请复核,平台将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复核结果。
7.3 作品上架后,平台有权对作品进行持续巡查;发现作品不符合审核规范或本协议约定的,有权予以下架并通知用户说明理由。
反作弊与收益风控
8.1 用户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8.1.1 使用本人账号或组织、指使他人账号调用自己的作品以套取收益;
8.1.2 利用平台以促销、任务、活动、赠送等方式无偿发放的积分,调用自己或关联方的作品套取收益;
8.1.3 与其他用户串通互调作品刷取收益;
8.1.4 虚构调用、伪造流量、买卖作品好评;
8.1.5 利用退款机制套利;
8.1.6 利用收益结算体系转移非法资金或从事洗钱等违法活动。
8.2 平台有权对异常调用进行监控,并可视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8.2.1 对可疑收益延迟支付(延迟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
8.2.2 核查期间暂停相关用户的提现功能;
8.2.3 经核查确认违规的,没收违规所得收益,已支付的予以追回。
8.3 用户对风控措施有异议的,可提交证明材料申诉,平台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复核并反馈结果。
违约责任
9.1 用户违反本协议的,或作品含有《禁止行为规范》所列禁止情形,或在平台要求整改后仍未消除该等情形的,平台有权视情节轻重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9.1.1 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9.1.2 下架违规作品;
9.1.3 冻结收益、没收违规所得;
9.1.4 暂停或永久取消用户创作资格;
9.1.5 封禁账号。
9.2 用户创作行为给平台或其他用户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平台有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协议变更与终止
10.1 平台可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及运营需要修订本协议。用户不同意修订内容的,可停止上架新作品并申请结清收益;继续使用平台创作服务的,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
10.2 协议终止后,用户已产生的合规收益仍可按本协议第5章约定处置;平台对作品的运营许可于协议终止时终止,但为履行已发生的用户调用订单所必需的除外。
其他
11.1 本协议项下的争议解决方式与法律适用,适用《用户服务协议》的相关约定。
11.2 本协议自公示的生效日期起施行。